海南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摘要:海南万宁神州半岛房产,在销售市场,商品房的预售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但因房屋并不是现房,即使海南购房者已交付了款项,也无法有效控制所购买的房屋。一旦房屋的售价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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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海南房产信息网,神州半岛买房时,需要了解的常识很多,掌握购房常识,让你分分钟能够从神州半岛房产小白变成神州半岛房产专家。
在销售市场,商品房的预售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但因房屋并不是现房,即使海南购房者已交付了款项,也无法有效控制所购买的房屋。一旦房屋的售价大幅度飙升,开发商有时会单方面撕毁之前的认购协议,将房屋高价另行出售。 刘甲明律师现用一个典型案例揭示,即使是认购协议,若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海南购房者无法获得所购买的房屋,则开发商应赔偿海南购房者的房屋差价等既得利益的损失。
■法律咨询:
你好!去年我与某神州半岛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并约定神州半岛房产公司延期交房三个月我有权解除合同。现在过了交房日期已经四个多月了,但神州半岛房产公司一直没有通知交房,上个月却突然通知我合同已经解除,神州半岛房产公司将退还我已付海南购房款并愿意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经了解,解除合同的真正原因是现在的万宁神州半岛房价比当时高了许多。请问,我可否要求神州半岛房产公司交房?
■律师回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解除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解除权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否解除合同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因承担违约责任而免除其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也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以逃避合同的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神州半岛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买方可要求神州半岛房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院意见:
商品房认购协议须同时具备如下两个条件方能生效:
一是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二是到神州半岛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也不提示合同相对人可去办理登记备案,开发商的行为属不正当阻止合同生效条件的成就,应视为该条件已成就,合同因此生效。另外,购买人已交付了钱款的主要义务,且开发商已接受,故合同成立并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期待利益,即根据合同履行后获得利益,故被告应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害。
神州半岛买房优势:观赏神州半岛渔场繁忙的生产景象。令人乐趣如潮。这个风景如画的佳境正在加紧开发,从万宁县城至该半岛的全长13公里的旅游专线公路已于94年初动工。这里将成为一个融旅游、度假、疗养及会议中心于一休的大型国际俱乐部。,海南万宁神州半岛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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