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房价上涨卖房毁约法院判决交房过户

买房攻略 日期:2021-02-08 09:03:06 浏览量( 编辑:臻房小萧

摘要:海南陵水县楼盘,陵水县房价上涨卖房毁约法院判决交房过户转让回迁房四年后,房屋价格飞涨,李女士后悔过早卖房,不协助买主办理过户手续,被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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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卖房毁约法院判决交房过户 海南陵水县房价,陵水因环境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海南地产拥有独特的发展优势。。

房价上涨卖房毁约法院判决交房过户

    陵水房价上涨卖房毁约法院判决交房过户 转让回迁房四年后,房屋价格飞涨,李女士后悔过早卖房,不协助买主办理过户手续,被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法院认定回迁房转让协议有效,判决她协助买主过户。2004年3月,李女士取得了新村建设拆迁安置房购买权,准备加价将海南房子卖给准备买回迁房的王先生。随后,李女士购买了位于朝阳区南磨房乡世纪东方嘉园的一套回迁房,和开发商签订陵水购房合同。就在签约当天,她又和王先生签了一份陵水购房协议,协议称王先生以李女士的名义购买这套回迁房,面积为72.68平方米,支付房款20万余元,转让费5万元;海南房子的使用权和产权归王先生。王先生交齐全部费用后,拿到了李女士和开发商签的陵水购房合同原件,并办理了入住手续,一直居住至今。去年8月,他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可以办理陵水县房产证,但需李女士到场。王先生多次要求李女士协助办理陵水县房产证,以便办理后期的过户手续,但均遭到李女士拒绝。李女士说,因近几年陵水房价迅速上涨,她后悔卖房太早,要求王先生再加10万元的补偿款。今年3月,王先生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按照当初的陵水购房协议办事。庭审时,李女士认为这份陵水购房协议无效,因为海南房子是农民回迁房,属于小产权房,不能上市流通;且因为这套海南房子还没办理陵水县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买卖,提起反诉要求确认陵水购房协议无效,王先生返还海南房子。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陵水购房协议是王先生和李女士自愿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合法有效,判决李女士协助办理陵水县房产证及过户手续,同时驳回了她的反诉。李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书还指出,这套海南房子是绿化隔离带回迁房,虽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但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份判决已经生效。这套回迁房可以办理陵水县房产证,允许上市出售,只是在出售前买主需缴纳房屋总价3%的土地出让金。

陵水县买房优势:海南房产网,随着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国际旅游岛政策的正式实施之后,除了三亚、海口这两个“领头羊”之外,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目光投放到了海南二三线城市,陵水也算其中的热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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